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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计算机基础》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大学计算机基础》,54学时,3学分,第一学期开课
二、课程性质
《大学计算机基础》是为我校各专业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属于计算机文化基础范畴,是培养学生计算机基本理论素质和应用能力的一门必修课,是学习其它计算机类课程的基础。本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起到重要作用,是一门影响力大、受益面广,对各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都起到关键作用的课程。三、教学目的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为普及和推广计算机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是:1.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2.了解微机系统的基本组成及工作原理;3.了解操作系统的基本组成和功能;4.熟练掌握Windows操作系统的使用,并熟练掌握一种常用汉字输入方法;5.熟练掌握字处理软件Word和电子表格软件Excel的使用方法,具备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能力;6.掌握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基本知识和简单操作,具备Internet的应用操作能力,初步了解计算机系统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7.熟练掌握计算机病毒防治的相关知识。
四、教学方法
本课程具有知识内涵广泛、操作性强的特点,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基本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既要重视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教学,又要重视上机实验与实践教学环节。课堂讲授与上机实验课时比例应保持在2:1左右。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网络、过程模拟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和大屏幕投影进行教学。积极采用案例教学方法,逐步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互动式教学模式。
五、教学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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