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简介

  广东警官学院的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11月的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五十多年来,学院经历了政法干部培训,政法中专、大专,公安专科、本科教育的历程,目前是华南地区第一所也是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

办学特色

  五十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十多万政法类专门人才,被誉为“南粤警官摇篮”。广东警学院办学特色有浓厚的岭南文化作背景。敢为人先,是岭南文化、广东文化的精华。

一、服务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理念

  服务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理念,始于建校初期的广东公安干部学校,从单一的公安政法干警培训教育,到本科公安教育的办学历程,办学理念成为厚实的历史沉淀、理性的认识升华、行动的理论指南。

  57年来培养了大批优秀、合格的高级公安专门人才,成为华南地区培养新警的摇篮,毕业生遍布粤琼桂,大多成为公安机关的骨干队伍,不少成为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有的成长为公安英模,有的走出国门为维护和平作出了贡献。

  此外,学院十分注重在职民警培训,是学院的重要职责之一。尤其是近年来,根据公安部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学院作为大练兵基地的作用,每年培训规模都在6000人次左右,民警培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为广东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形成本科公安教育专业体系

  构建起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专业体系,凸现公安特色和广东特色,以法学为基础,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警务战术与指挥等专业为特色,重点发展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等专业,并带动和促进其它专业的发展。目前开设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法学、禁毒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8个本科专业。

三、强调“厚基础、宽口径、强技能”的教学内容体系

  本科公安专门人才的“厚基础”,强调人品德行基础、专业理论知识基础、人文社科基础,从而构成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协调发展的成才基础。在专业教育上强调“宽口径”,既适应公安工作、又适应社会工作;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强健的体魄体力、良好的心理素质。按照以上要求,建设教学内容体系,共开设课程270多门,增加了选修课,各个专业都开出了50门左右的选修课。并加强课程建设,评出校级重点课程16门,其中省级重点课程4门;省级优秀课程1门省精品课程3门。此外,围绕教学内容体系,建设了司法心理测试实验室和物证司法鉴定中心等12类实验室。

师资队伍与办学规模

  学院有专任教师302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91人,两者占教师总数的36.8%。博士后2人、博士硕士133人,占教师总数的44%。

  广东省高校学术骨干8人,校内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13人,学科带头人6人。先后有68人次担任全国、省级学术团体的学术职务。

  在全省公安机关业务骨干中,选拔100名学历层次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官,到学校任教。

目前在校生7000多人,其中本科生2029人、专科生4355人;每年招生2000人,学生来自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今年招生扩大到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四川、贵州。

办学条件

  学院校舍总面积23.7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2681万元,馆藏图书数据53.2万册。现有400米塑料跑道、200米塑料跑道田径运动场、足球场各1个,篮球场19个,排球场10个,警察战术训练大楼1幢,训练馆2个,射击场2个,警体训练场馆总面积7.1万平方米。

  主校区----嘉禾校区,目前已完成运动场整体改造、警察战术训练大楼、射击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10项工程及周边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共7.5万平方米,警体训练区、学生生活区基本建成。新教学楼(26288平方米)、图书馆(20281平方米)、游泳馆(5407平方米)正在建设中,今年9月可投入使用,届时将基本完成主校区的建设。

办学成果

  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子课题1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24项;承担服务公安一线科研课题18项。

  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87篇,在国际刊物发表论文6篇,出版专著40部。出版新教材86种,其中7种教材分获公安部优秀教材一、二等奖。

  “刑事侦查学案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教学研究”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教学科研组合锁”、“道路交通安全多媒体软件”获得了省级教学成果优秀奖,“车辆与驾驶员管理CAI的研究与实践”、“高职高专专业英语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汽车构造与安全检测”获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近年专业教师参与、协助公安一线破案600多件。司法心理测试中心、司法鉴定中心坚持“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取得良好业绩。教师积极参加公安实践,积极参与基层公安机关侦破疑难案件,侦查系测谎组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4人荣立个人二等功,56人次记个人三等功。

近期目标

  学院今后十年的发展定位与规划:

  目标定位:3年内,建成合格的本科公安院校、华南警察培训的重要基地。5-10年内,总体办学水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其中2-3个学科处领先水平,建立1-2个硕士点。

  类型定位:教学应用型的警察院校。

  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和基础,大力加强在职民警培训,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形成满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的、合理的层次结构。

  科类定位:坚持以法学公安学为主,法、文、理、管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公安专业优势,努力培植新的专业增长点,形成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服务面向定位:立足广东、辐射华南,密切港澳台警察教育合作与交流。

  人才培养定位:全面培养和造就“质量优良、业务精通、作风正派、执法公正”,“口径宽、专业精、能力强、素质高”的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公安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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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课程介绍

     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民法是私法,是市民社会最基本的法律规范,它以意思自治为其核心理念,强调私主体的自由和权利。它不仅直接确定私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且也以自治和权利为依托,框定了公权力的行使边界。 现代民法以罗马法为其直接渊源,我国的民法则以清末移植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民法逐渐开始了它的现代化、本土化进程。但是,目前我国的民事立法尚不完善,一些基本的民事规范付之阙如,而且,私法自治、意思自由、诚实信用等民法的核心观念也未得到包括立法者、法官等在内的法律界和相关部门、人士的理解和认同。在此现实面前,民法学这个学科就不仅应发挥诠释现行法的基本功能,而且也应负担起使法律人养成健全私法意识和完善知识结构的特殊职责。也就是说,民法学不仅应解释法律,而且也应该成为推动其解释对象合理化的一股最为重要的力量。 民法学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所开列的高等学校本科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也是广东警官学院历来极为重视的一门课程。 完整的民法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民法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亲属法、继承法等内容。由于这个学科体系过于庞大,在教学安排上,目前我们采取了设置“民法总论”、“物权”、“债与合同”、“侵权行为”、“亲属与继承”等多门课程的方式来讲授民法学。在本院法学本科、专科的法学教学课程体系中,《民法学总论》讲授54课时,《合同法》讲授54课时, “物权法”、“债权法”、 “侵权行为法”和“亲属继承法”讲授54课时。其中,《民法学总论》为广东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程,共54课时。


法律系简介

  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有着近50年的办学历史。1958年成立省政法干校时设置政法教研室。1983年省政法干校改为省政法干部学院后,政法教研室衍生为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刑法教研室、民法经济法教研室三个正处级机构。1988年省政法干部学院改为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为适应正规化培训和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上述三个教研室合并,设置法律系。1993年,在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为加快公安教育改革步伐,合理利用教育资源,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两校合并后,法律系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2004年,学校成功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再上新台阶,已成为广东省法学人才特别是公安法学人才的重要教育、培训基地。 法律系现有教师42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2人,讲师26人;博士和在读博士4人,博士硕士26人;设有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4个教研室;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为校级重点课程。法律系课程遍及各专业,现有本、专科学生2500余人,开设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14门法学核心课程。此外,还开设有合同法、海商法、环境法、律师实务等多门选修课。 法律系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近年来,法律系教师主持《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跨境犯罪研究》、《经济全球化与广东地区犯罪控制》、《广东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防范机制研究》等4项省部级课题;参与“国家重大学术文化工程——清史编篡——史表组”等国家级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多项;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8部。法律系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多次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系讲学,多名教师在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 为发挥公安院校优势,突出公安教育特色,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对犯罪防控专门人才的需求,法律系确定以刑事法学为重点开展学科建设,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法学教育更上一曾楼。
 

 


经济法课程介绍

   本课程是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学科。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经济法基础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以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学部门涉及面广,内容繁杂。 经济法学科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经济法、市场竞争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内容。

   结合我校专业特点,根据学生实际,对经济法课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和探索,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系。经济法课程在重视教材教学大纲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选编取舍,内容上不完全拘泥于经济法学领域,经济法的具体内容主要依照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行为法、市场监管法的顺序展开介绍合同法、担保法、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商标法、专利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广告法等专业法知识,我校经济法课的教材选用,经历了临时选用版本,教、学、用相分离的初级阶段,逐步发展到规范实用的较为成熟的自编教材阶段。从1996年以来,我们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自编经济法教材。自编教材以其独具的特色,提供了实用的经济法教材,以其实用性和独特合理的结构,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为加强教材建设,我们把握时代脉搏,做到与时俱进,增强针对性、强化实践性,我们结合最新的立法实践,将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新修改的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等加以吸收,结构上结合教学实践经验,将复习思考题、参考书等列出,体系上提高实践性教学比例,使教材内容充实、结构合理、体系完善,2005年及时地更新修改了教材内容。

   我们重视经济法课的实践性教学探索,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以课堂模拟法庭或案例分析为主,让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对学生进行实践操作训练,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培养了学生的综合动手、动口能力、交际能力和专业技能,时间安排在各相关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我校教辅教材内容逐步丰富,结构日趋合理。以案例分析为主、附以主要法律文书的介绍、模拟法庭的指导。案例选择注重典型性、代表性和新颖性,注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逻辑性与生动性的协调,将学理性的抽象理论寓于在鲜活的案情介绍之中,法律的严谨精神展现在对个案的条分缕析之上。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教辅资料。

  学校近几年加大了教学仪器设备投入。电教室、电脑、投影机等现代教学手段能够满足经济法教学需要。经济法任课老师都能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组织学生学习,如观看法律电教片等。推进新的多媒体、远程网络教学等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为法学实践教学服务。


刑法课程简介

  《刑法学》是以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它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在整个法学专业的教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刑法学》课程是我院本科、专科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也是公安等各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法学》课程的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教学根据,通过对我国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学习和研究,补充外国刑法学知识,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学原理,学习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等刑法学原理、原则和犯罪与刑罚制度,培养学生运用根据刑法理论,运用刑法总则和分则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刑法学》本科课程的教学学时为108学时,分两学期进行。 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各54学时。《刑法学》使用的教材是面向二十一世纪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法学本科教材。该书由公安部法制局审定,李文燕、杨忠民任主编,全国30多所公安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共同编写。该教材将课程教学内容和学习指导内容有机融合在一起,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及具体规定,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它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主要依据。

  《刑法学》课程教学内容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则两大部分。其中,《刑法学》总论由刑法概述、犯罪论和刑罚论三部分构成。刑法概述是关于刑法的一般性叙述,介绍刑法的内涵与外延、刑法的任务、刑法效力、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论主要涉及罪与非罪、犯罪形态、定罪问题,主要内容有犯罪概念、犯罪构成、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以及犯罪形态等问题;刑罚论主要涉及刑罚制度和量刑制度的问题,包括刑罚体系与刑罚制度,包括刑罚权、主刑和附加刑、量刑和量刑制度、行刑、刑罚消灭等问题。《刑法学》分论主要研究各种具体犯罪的概念、特征,具体犯罪的司法认定以及具体的法定刑。

  《刑法学》课程教学包括课堂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大环节。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培养专门人才的适应性,而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适应性的主要途径。本课程本着以理论培养为基础,以实践训练为补充,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在掌握丰富理论基础上,具备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课堂实践教学包括课堂讨论、学生课堂演讲、法庭审判观摩、模拟审判、庭审研讨实践案例教学、法庭辩论以及撰写专题论文等;课外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是到实习基地实习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院的《刑法学》课程在课程的理论性、系统性、前沿性和实践性方面,已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和整体优化的课程体系。目前,《刑法学》课程已拥有先进的教学手段和融合现代教学理念的教育、教学模式;已建立起了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在课程教学方面,正在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在本课程的刑法分论方面,如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跨境犯罪的教学上已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和优势。此外,在刑法学教学研究中有了一定数量的教研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以及本学科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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