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空气热泵机组(含部份机组之间热水管件配件)。
二、最高限价: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能是法人联合体。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是空气热泵主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如果是代理商参与投标,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热泵主机的原厂授权书。
(4)投标人所提供的核心产品(主机)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至今有效,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5)投标人在2004年至今有三个(含三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上建设空气热泵热水系统的合同,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四、报名须提供如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空气热泵主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授权书。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 7月24 上午9:00-11:00,下午2:00-3: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所有标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150元,标书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3000元(缴现金)。
七、看现场、答疑时间地点:2008年7月25日上午10:00,(地址:白云大道东平广东警官学院),在1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答疑会;
八、开标时间:2008年8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1号办公楼一楼会议
联 系 人:朱先生。电话:020--36244083
广东警官学院招标办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